珊瑚虫网公布截图 腾讯曾支持珊瑚虫(组图)
【IT世界网讯】12月27日下午消息,珊瑚虫工作室网站(coralqq.com)今日公布一批包括网页截图在内的资料,称该证据已在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做了证据保全,并由国家信息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做了鉴定,完全具有法律效力,这表明腾讯公司官方网站上曾提供珊瑚虫等第三方QQ的下载,曾支持珊瑚虫等第三方插件的开发。
“虽然腾讯公司在打官司之前已经从他们的网站上删除了全部的证据,但他们删除不了历史,科技的进步让我们能够从网络档案馆中查找到全部历史的证据。”据悉,飘云版QQ开发者也发表声明,以生命发誓腾讯曾在官网提供珊瑚虫下载,另有非常多的网友表示愿意当庭作证。
珊瑚虫工作室表示,上述证据表明腾讯公司官方网站上不但提供珊瑚虫等第三方QQ的下载,而且还专门建立了一个下载分类,名称叫做“QQ增强版本”。这些内容明确证明,腾讯公司是许可、支持珊瑚虫等第三方插件的开发并从中获益的。
此前的12月24日下午,该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再度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庭辩,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判。陈寿福律师在辩护词中称,对于陈寿福开发珊瑚虫QQ系列软件并提供下载行为,腾讯是知情、许可、甚至引导和获益的。
长期关注此案的律师游云庭指出,如果腾讯公司提供过珊瑚虫QQ软件下载,则意味着腾讯公司对Soff发行复制QQ软件一种事实上的许可,因此,珊瑚虫QQ作者Soff的行为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目前,腾讯方面未就此事表态。此前媒体曾多次就案件进展致电腾讯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均表示案件在走司法程序,不便发表评论。
事件背景:
2001年,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推出珊瑚虫版QQ;
2002年11月,陈寿福曾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传播珊瑚虫版QQ,但2003年后再度开始更新珊瑚虫版QQ;
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提起诉讼;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腾讯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著作权胜诉,软件作者陈寿福被判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2007年9月8日,深圳电视台播放的《扑火的珊瑚虫》中表明,软件作者陈寿福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
2007年12月19日,珊瑚虫版QQ作者被拘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根据珊瑚虫工作室网站披露的庭审细节,陈寿福一度认罪,一审未宣判。
2007年12月24日,该案在深圳再度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庭辩,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判。陈寿福律师在辩护词中称,对于陈寿福开发珊瑚虫QQ系列软件并提供下载行为,腾讯是知情、许可、甚至引导和获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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