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虫论坛关闭一年后重新开放 粉丝论坛热议

yoken 阅读:1112 2008-10-12 21:47:00 评论:0

  北京时间10月9日晚,据网友在搜狐大话IT论坛曝料,珊瑚虫论坛已经重新上线,并在论坛中发布相关公告。搜狐IT从重新上线的珊瑚虫论坛的“即时通讯综合讨论区”看到,10月9日重新开通后,网友新发帖数已经超过500个,网友讨论最多的是“终于回来了”、“老大是否没事回来了”等话题。

  目前,该论坛只有收到邀请注册码才能注册。据悉,珊瑚虫论坛是珊瑚虫QQ的官方论坛,自珊瑚虫QQ的作者陈寿福被公安机关抓捕后,该论坛于2007年8月17日关闭。

  珊瑚虫QQ案件回放:

  2008年3月26日,陈寿福对于一审判决不服,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2008年3月20日,南山法院判处陈寿福三年有期徒刑,罚没收入118万。

  2008年3月6日下午,案件第三次庭审,检方提交了陈寿福存款余额单。

  控辩双方均无新观点需述述,庭审在10分钟内结束。

  2008年3月3日,律师接到南山区人民法院通知,称需要再次开庭,理由是检查院提交了补充证据。

  2008年1月10日,法律意见书送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08年1月7日,来自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知识产权界和刑法界五名法律专家在京召开专家论证会,得出明确法律意见:“陈寿福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007年12月24日下午,案件第二次庭审,双方进行庭辩。庭审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2007年12月19日上午,案件第一次庭审,双方当庭提交证据。

  2007年11月20日左右,案卷移交南山区人民法院。

  2007年10月20日左右,案卷移交南山区人民检察院。25日律师开始阅卷。

  2007年8月24日18时,检察院批准对陈寿福进行逮捕。

  2007年8月16日17时,公安机关向陈寿福宣读刑事拘留决定。

  2007年8月16日11时,深圳警方对陈寿福进行讯问,陈寿福并无任何隐瞒,将全部事实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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